9月11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了關于36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責令相關企業開展自查整改。
根據通告,在2024年國家化妝品抽樣檢驗工作中,經福建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產品標簽標示為云南貝泰妮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薇諾娜清透防曬乳SPF48 PA+++等36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
其中,薇諾娜清透防曬乳SPF48 PA+++被指未檢出產品標簽及注冊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標示的防曬劑。云南貝泰妮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樣品真實性異議。經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該企業未生產或者進口過該批次抽檢不符合規定產品。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化妝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浙江省、廣東省、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不符合規定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等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開展自查整改。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化妝品,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對違法產品進行追根溯源;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南方網、粵學習記者 陳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