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至932元/人·月

        5月30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經市政府同意,我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2023年的914元/人·月提升至932元/人·月,實行城鄉一體化,惠及5萬余人。

        據《惠州市民政局關于印發惠州市2024年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相關規定,我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932元/人·月,實行城鄉一體化。其中,城鎮低保平均補差不低于698元/人·月,農村低保平均補差不低于528元/人·月。城鎮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1620元/人·月(與去年持平),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1492元/人·月(較去年提高29元/人·月)。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上述標準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各縣(區)應當按《通知》印發當月名冊對之前月份予以補發,其中2024年新納入對象按實際在冊月份補發,于6月20日前一次性補發到位。

        近年來,我市持續完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不斷提高特殊困難群體保障水平,兜牢底線民生。“各縣 (區 )應高度重視底線民生保障工作,通過加大困難群眾排查力度,主動發現救助對象,確保把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保障范圍,做到‘應保盡!瑫r認真落實提標任務和資金發放工作,確保救助資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保障對象手中,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該負責人表示。

        惠報全媒體記者馬海菊 通訊員盧志煥

      編輯:洪東晗